弗格森镇的怒火正蔓延至美国全国。在奥巴马的家乡芝加哥,100名二十出头的示威者在市长办公室前静坐28小时,抗议“每隔28小时就有一名黑人青年死在警察或其他武装执法人员枪下”。这或许给作为黑人总统的奥巴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更为明显的是提出了这样一个触目惊心的现实,在所有警察枪击事件中,被打死的总是黑人!
就在弗格森怒火引燃的第二天,11月25号,涉案的白人警员威尔逊首度在电视上露面,就这起案件接受美国广播公司的专访,他称自己问心无愧,还说,就算这件事情重来一遍,他也不会改变当时的做法。当事人此时发表这种言论,无疑会给黑人民众的愤怒火上浇油,也是在巩固另一方认为其执法合理的观点。但与此同时,关于警察是否过度使用武力的评论开始出现在主流媒体的页面上。
《华盛顿邮报》25号发表评论文章称,如果在枪击案发生的当天,警察选择了更为明智和谨慎的执法方式,那么黑人青年布朗就可能不会死去。还有评论说,在美国,某些地区警察的暴力执法和过度使用武力是出了名的,法律对于警察执法的保护远大于限制,许多黑人被警察误杀和错杀,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对此,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沈丁立先生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美国的确是一个法治国家,但存在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方面从联邦的层面它是一个过度法治的国家,另一方面,在地方的层面,却是一个法治没有能够贯彻到位的国家。它的过度法治可以表现在对总统的弹劾,但是在地方层面,联邦的立法精神却没有能够在各个州得到执行。
过度的法治与过度的武力之间存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这一点暂且不论。不可回避的事实是,过度的武力造成了太多的误杀和错杀事件,但是为什么被打死的总是黑人?沈丁立先生分析说,在白人警察执法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黑人,他们不懂得如何配合警察的执法行为,会采取逃跑或反抗的非法举动,而白人警察则是以对方不配合为由,就有可能将其击毙,在这个过程当中,还应看到,部分白人警察潜意识里深藏的种族意识,他们会区别性地对待黑人民众与白人民众,在对前者采取的行动中,更缺乏耐心。而要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心理上的隔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能依靠法律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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