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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行“降费令” 让减负不再“隔靴搔痒”

2014-12-12 10:48 来源: 未知 
摘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大力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加快万众创新步伐,在着力落实好定向减税政策的同时,实施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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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清理规范收费项目,逐步取消所有税务行政性收费。”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涉税软件免费用,运行服务费税务承担。

  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金税工程三期开始,今后所有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提供纳税人使用的软件,都免费提供纳税人使用;软件运行服务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基层税务机关分别承担,纳税人不再支付此类软件的价款和服务费。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的紧急通知》中也提到,不得向纳税人收取税务机关自行开发和委托开发普遍推广应用的软件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纳税人推销或搭车销售任何产品和服务,不得借信息技术运维、纳税人培训、报刊征订、纳税服务等名目违规收取或摊派费用。通过第三方提供有偿服务的,应严格对收费标准进行监管,确保收费合法合规,不得高于市场通用标准。

  从政策到现实 减负没那么容易一蹴而就

  国家密集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能否解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减税之后,小微企业的发展还面临哪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据全国工商联粗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收费项目达69个大类,负担较重。从2009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8月1日,我国三次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3项。尽管如此,许多企业仍反映,真正降低企业收费负担仍面临难题。

  首先,国家和地方在税费减免上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减免的行政性收费名目繁多,但减免额度有限。其次,在部分税费减少的同时,新的收费又增加了。不少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建议,国家在优化税收环境过程中,宜加大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的“隐性负担”,清理现有行政性收费项目,规范政府费用征收行为,推进“费改税”改革,增强企业负担的透明度,以更大力度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确保中小微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轻装前行。

  一些企业主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的、显性的税加在一起,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

  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为例,在南方一些税务中介机构特别发达的经济大省(市),这种鉴证业务往往是税务局强制要求的,收费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分档累计计费),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1500元。纳税人普遍质疑收费的合理性,既然是税务局强制的或者委托的,那就应该由税务局买单,而不应由纳税人承担,且收费标准之高令人咂舌。另外,还有一点不理解的是,既然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汇算清缴软件,要求纳税人按照规范要求填入数据,且税务局装备有高级数据分析工具,来分析纳税人填报的数据,来发现偷漏税风险,还用得着中介机构鉴证吗?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这种管理方式是不是显得原始了一点?

  又以苏北某市为例,企业税务认定后按规定去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办理、购置防伪税控系统的软硬件器具与配置。本来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IC卡读卡器仅需1416元即可,但是实际办理过程中,纳税人会被各种很难拒绝的理由要求购买诸如:安全备份软件860元、发票管理软件1200元、远程抄报120元、网上认证280元+服务费300元等其他名目的额外软硬件系统,加上每年固定要缴纳的技术维护费370元,纳税人承担的真实费用高达4546元,远远超出税局政策许可的收费范围。

  又如长三角的一个民营经济发达省份,省国税局推出的VPDN申报系统费用为每年200(一般纳税人)或者150(小规模纳税人),但是这个费用不能抵扣税额,只能全额作为费用。该省一开始推出VPDN申报模式:软件是由一家小公司开发的,省电信提供线路资源;省移动是去年年底为了避免垄断才允许可以提供部分线路资源服务,目前大部分客户都是在省电信,移动的客户是比较少的。该省(不含位于省内的计划单列市)一般纳税人数量大约有近50万户,小规模用户数接近于一般纳税人的三倍。据了解,每年收费的极大部分进了软件公司的腰包。

  “刚开始推广的时候,企业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找当地服务单位,一年以后地方服务机构就撤掉了,只能打10000号或者10086转到VPDN专线。”浙江地方一企业主告诉笔者,“有些会计年纪比较大,即使电话打通,也没法操作,因为没有人上门服务,最后企业只能找附近的企业帮忙一起研究,被迫自力更生。”当问及如果不用VPDN会出现何种情况时,对方表示,如果不缴每年200的服务费,那将无法使用税务局的软件,无法办理远程办税,只能自己去税务大厅电脑录入。

  “VPDN是一种虚拟专网技术手段,无需硬件,也没有任何服务选项添加其中,能够解决数据传达无纸化操作,但VPDN没有完全解决安全性问题,纳税人在终端身份认证问题无法解决,”一名在税务局工作多年的税务干部表示,“办税软件所有权属于税务局,VPDN是一种纳税工具,纳税人不应该缴费。”

  南方一经济特大省份的省地税局则推出CA+150M/月电信无线网络的流量的套餐,每月服务费40元,核算起来一年需缴纳480元。笔者尝试打开该地税电子服务厅上线,点击首页“办理流程”则提示要下载“智能办税终端开通流程”,如果不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申报流程则看不到纳税申报流程。

  省地税内部一知情人士表示,由于CA认证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需要收费,但并不是地税局收费,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CA版或非CA版,地税部门不会硬性推行,也不会对基层税务机关进行考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系统官员表示,各个政府部门比如国税和质监都有自己的CA,资源重复开发不仅费时费力,还加重纳税人负担。

  当地企业反映,CA证书办理捆绑电信流量实属匪夷所思。“网络宽带费企业每年交,办理CA还要缴网络费,而且收费过高,这极大的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税务局有权力依法要求纳税人照章办税,但也有义务免费向纳税人提供办税过程中所必需的软件工具,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这是税务局应当履行的职能。“使用安全软件收费且强制性捆绑与总局的政策原则相违背,远程办税渠道使用哪种方式,纳税人没有选择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坦言,最关键的是,缴费这个事情成为办税过程不可绕过的一个环节,与总局基本原则大相径庭。

  高税费不仅仅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绊脚石,即便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也感受到了个中压力。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陈清泰曾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目前企业缴税已占营业收入近10%,全国2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公司上交的税费是其净利润的5倍以上。

  华东某直辖市的税务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从2001年开始推广网上电子报税等网上办税业务,为了避免在全面推广网上电子报税软件过程中纳税人对支付软件服务费的抱怨,从2005年开始改为采用政府财政买单的方式,据悉每年采购金额达到1亿左右。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该地的税务系统软件虽然已经全部实现政府买单,却仍然有值得改进的空间。例如,政府采购的计费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当时,纳税人使用的软件全面推广不久,服务工作量比较大、服务成本会比较高,这是情理之中的。但经过近10年时间,上海纳税人使用纳税软件的水平没有任何提升、服务工作量还有这么大吗?一位曾经在该市某纳税人软件开发服务商工作过的人士指出,刚刚推行财政买单的时候,服务量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利润空间确实有限,但现在的服务量应该只相当于当初的十分之一左右,所以,开发服务商的日子是比较滋润的。记者根据这位人士提供的名单,随机拨通了当地5户纳税人,了解过去一年中是否有服务需求提交过,只有一户纳税人回答说有一次通过电话提交服务需求并通过电话获得解决。因此,财政采购是一种进步,但财政支出最终还是由纳税人负担的,所以,不能因为是财政采购就不去考虑支出成本的合理性。

  惠企措施落实慢 “权力瘦身”才是减负的关键

  “在国家大规模减免小微企业税费的背景下,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主要集中在各种乱收费项目上,这将是未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重点工作,不然国家的减税措施效果将大打折扣。”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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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景明认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落实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还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打破垄断,防止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负担。一些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之所以能够巧立名目从企业“敲诈”高额费用,归根到底是其背后权力的作用,唯有减少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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