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3)10月10日公告, 曾于201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中农化”)已将其所持有的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荆州沙隆达”,本公司控股股东)100%股权注入到中国农化国际有限公司(“农化国际”);201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农化国际拟将其持有的沙隆达控股100%股权转让给ADAMA Celsius B.V.(“Celsius”),从而将导致Celsius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30.75%。2014年10月10日,本公司接到中农化通知,中国证监会已于当日受理了ADAMA Celsius B.V.(“Celsius”)提交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材料。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控股股东也未发生变更,仍为沙隆达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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