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继明的累累罪状 举报人:高继平,男,汉族,1967年3月20日生,住柳林县来福区,身份证号码:14237196703200479,联系方式:13803488833。简要事实与理由:在张继明任柳林县执行局局长以来,其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草营人命的罪行不胜枚举,现就其中一部分予以简单说明: 一、2013年6月,张继眀以可替举报人摆平其所涉民事纠纷为由,向举报人高继明索贿10万元。 二、2010年以来,张继明利用职务之便,用同一个农业项目重复多次套取国家农业专项?助款5000多元。 三、仅是举报人所知,张继明在太原拥有三处房产,在柳林县东12米街有一栋5层的商务楼房,并对外享有2000多万的高利贷款劵。其名下是否还有其他巨额财产有待调查。 四、张继明作为一个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兼党员,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子且三子女均是一人多户。 五、2005年9月,张继明在柳林县三交镇现场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的老母亲逼至服毒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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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2 12:33 来源: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