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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民生耳鼻喉医院涉虚假宣传欺骗患者自称“

2014-12-30 10:06 来源: 未知 
摘要: 河南金融网12月12日消息:近日,有患者向本报咨询,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北二东路10号的沈阳民生耳鼻喉专科医院(以下简称为民生医院)官网上宣称自家是“辽宁省乃至整个中原地区

   

沈阳民生耳鼻喉医院涉虚假宣传欺骗患者自称“中原唯一”

 

  沈阳民生耳鼻喉专科医院外观

  河南金融网12月12日消息:近日,有患者向本报咨询,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北二东路10号的沈阳民生耳鼻喉专科医院(以下简称为民生医院)官网上宣称自家是“辽宁省乃至整个中原地区唯一的耳鼻喉医院”,这个称号是否名副其实?

  随后,记者登录了民生医院的官网,在其官网右边最明显的位置上,写着“全国十佳耳鼻喉专科医院”、“全国重点耳鼻喉专科医院”、“老百姓值得信赖医院”。

  点击“医院概况”一栏,又在右侧明显处看到了“辽宁唯一耳鼻喉专科医院”字样,在下面有几段百余字的介绍。在介绍中,该医院自称是辽宁省最大的耳鼻喉医院,是辽宁省卫生厅和沈阳市卫生局批准组建的三级规模耳鼻喉医院。该医院经过多年积累,现已成为辽宁省乃至整个中原地区唯一的耳鼻喉医院。该医院现开设有鼻科、耳科、咽喉科、鼾症、小儿耳鼻喉科、头颈外科等多个特色科室。医院自成立以来,累计成功治愈耳鼻喉疾病患者两万例之多,治愈率高达98.9%。

  12月初,记者来到该医院,看到医院大门的两侧挂出的牌匾中并没有上面提到的相关称号。其大厅内有放置牌匾的柜子,里面也没有这些称号。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该医院联系,一位工作人员称,网上所列出的称号和牌匾,都是由武汉总部统一进行宣传的,相关证明材料也不在沈阳地区。

  对上述称号,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军指出,根据《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企业使用“唯一”、“最”、“国际”的字样在网页上做宣传,“唯一”、“最”、“国际”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在该院的官网上,还有专门的“医院荣誉”一栏,里面只有几个牌匾的照片,记者对比该院的概况和称号发现,有的称号,如“全国耳鼻喉名医远程会诊中心”、“美国耳鼻喉研究所技术协作单位”没有颁发机构名称。而上面提到的“全国十佳耳鼻喉专科医院”、“全国重点耳鼻喉专科医院”、“老百姓值得信赖医院”没有对应的实体牌匾。

  对此,汪军律师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医院(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如果牌匾连颁发机构都不存在,则可质疑是医院方面“自己给自己颁发荣誉”,这种行为显然是利用消费者对荣誉信任的心理,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在店堂内摆放或者悬挂的是虚假荣誉,同时又以此向患者(消费者)来推荐,并与消费者订立服务协议,这就同时违反《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此外,如果医院未获得相关荣誉称号,为提升知名度,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来迷惑、欺骗用户,有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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