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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改革开启 银行风险或再升级

2014-10-16 12:03 来源:  
摘要: 国务院近日发文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其中明确提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性债务。业内有分析认为,数量可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走

地方融资平台改革开启 银行风险或再升级

http://money.591hx.com 2014-10-13 11:57:23 【 】

  国务院近日发文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其中明确提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性债务。

  业内有分析认为,数量可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走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长期以来担任政府融资重任的融资平台或回归市场,或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而存量债务在退出过程中,平台债务性质甄别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局部和个体的暴露仍难以排除,对此应该有所警惕。

  数量可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走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

  被称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范化里程碑文件”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近日出台,这是国务院首次发文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其中明确提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性债务。

  业内有分析认为,长期以来担任政府融资重任的融资平台或回归市场,或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而存量债务在退出过程中,平台债务性质甄别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局部和个体风险的暴露仍难以排除,银行对此应该有所警惕。

  剑指平台乱象

  从去年审计署对地方债务审计结果来看,融资平台仍然是地方政府举债最重要的主体。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债务在过去几年迅速膨胀,其中大部分是地方融资平台的借贷负债。

  财政部测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有1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过4万亿元。

  实际上,在监管层看来,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也要警惕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等渠道举借的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监督,存在着主体混乱、渠道多元、成本高昂、风险集聚的趋势和特点,特别是通过“借新还旧”将不少平台贷款的风险掩饰。而且为了规避名单管理,近年来各地新成立的不少类平台化公司,并没有纳入监管名单内,形成了监管空白地带。

  “当一个地方政府成立多个平台之后,就能用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资金的拆解腾挪,一旦某一个方式出现断裂,就有可能出现流动风险。”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自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地方融资平台的问题开始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此后几年国务院、发改委以及银监会陆续发布文件,要求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地方平台的融资风险。

  今年以来,由于潜在风险较大,地方融资平台仍是监管层警示的领域之一。监管部门也多次强调,部分地方因地价、房价涨幅回落,平台偿债压力较大。要求银行不得新增平台贷规模,对今年到期的平台贷逐步明确还款日期并跟踪落实。

  业内专家认为,对于纯粹只有融资功能的平台可逐步取消或并入其他企业,有些平台则可改造成为ppp类的企业。

  “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中长期更有利于地方政府融资透明化和规范化,减少平台对银行系统性融资的依赖,对潜在的风险,从制度上是一个防范。”温彬表示。

  存量风险或被低估

  融资平台公司的存量债务在职能剥离后应如何处理?《通知》要求,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其中,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以及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中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部分,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置换;对企事业单位债务中不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部分,要遵循市场规则处理,减少行政干预,政府要指导和督促加强财务管理,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

  不过业内担忧,再融资渠道转换和平台债务性质甄别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局部和个体风险的暴露仍难以排除,银行对此应该有所警惕。

  一方面,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扩张速度必然受限,新老融资方式的替代未必顺畅,局部地区债务滚动可能发生困难;另一方面,城投平台债务界限模糊,每笔债务是否属于需要政府偿还的范围,认定过程可能比较复杂,未能认定为地方政府有偿还责任且企业自身缺乏现金流产生能力的债务风险将被暴露。

  “具体债务性质协商确认的方法还有待观察,或等待进一步的细则出台,如果协商过程不顺利,则存在提前触发风险事件的可能。”一位分析人士表示,平台债务整体期限较短,需要不断再融资,若对于部分债务政府明确表示不承担责任,那相关平台再融资将立即面临困难。

  这对于平台“供血”银行而言,无疑再次加重了其风险隐患。

  尤其是在监管层对平台贷风险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今年仍有一些银行对平台债务风险认识不清,低估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高估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盲目提供融资。

  中金公司9月的一份调告显示,由于现阶段平台贷和按揭不良率相对较低,银行表内外信贷结构均向此两领域倾斜,新型城镇化成为银行表内贷款的追逐热点,某股份制银行某分行同业非标中多达80%~90%投向平台类公司。

  银行资产结构或调整

  不过,虽然地方融资平台有加大潜在风险隐患的可能,温彬认为,总的来看其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带来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可能会促使银行调整资产结构。

  温彬表示,首先《通知》要求确保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同时存量债务方面,大都有政府各种方式的担保或抵押,有的项目现金流也不错。对有些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引入第三方担保、加强经营管理等措施,增强偿债能力。

  此外,总体来看,银行平台贷款余额增长缓慢。不少大行余额已经开始下降,截至6月末,工行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401亿元,建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较上年末减少92.74亿元。

  实际上,《通知》出台后,过去政府隐性担保的融资模式被打破,地方政府将更多地通过地方债融资,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业务模式也将有所调整,进而或导致银行资产结构调整。

  温彬表示,地方政府与银行的合作方式会发生一些变化,除了过去的信贷关系,下一步还会增加其他金融服务,如财务顾问、投行等。对银行来说,以前是信贷资产居多,今后债券资产将增加。

  招商证券的研报也认为,政府融资方式改变后,银行资产结构上,贷款类及平台类融资业务受到抑制,政府发债类业务将爆发。表现在银行收入结构上,贷款、同业利息收入转成证券投资利息收入,政府债券承销等投行业务收入增加。规范重整之后,地方政府发债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低于贷款利率,资产置换后,静态看将降低银行息差;动态看,腾挪的贷款额度释放将提升息差。预计政府债券的承销与发行捆绑后,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会增加。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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