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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降到没空间 五险三金面临制度重整

2017-07-08 08:33 来源: 华夏时报 
摘要: 第一轮阶段性降费期限未满,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声音再起。 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央行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

  第一轮阶段性降费期限未满,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声音再起。

  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央行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要求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这应是继上一次社保降费之后的又一次大规模调整,不过,社保五险的降费空间只剩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四险费率很难再有下降空间,而基本养老保险降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补充养老计划的推广与普及。”7月6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特邀成员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是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结构性改革的最佳时机。

  社保阶段性降费后再次下调

  近几年来,为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发展的新动能,振兴和壮大实体经济,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安排,包括大量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营改增及社保降费。

  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此前,个别险种也有过下调。

  “从2015年至今,在社保‘五险’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历了多轮降费,而且生育保险正在试点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此外,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费率首次下调,原费率超过20%的地区降至20%,原费率20%的地区降至19%。不过,唯有医疗保险至今基本上维持原有缴费水平,因为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比较大,降费空间可能被封堵。”董登新表示,不过,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缴费标准仍持续现状,暂未进行调整。

  事实上,经过多轮降费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三个险种的费率已逼近零,再无下调空间,而医保费率基本上是刚性的,很难下降,因此,唯一仍有降费空间的就只剩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雇主费率在世界上确实明显偏高,因此,基本养老保险雇主费率还有一定下降空间,那么,它的降费空间究竟有多大呢?这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一、降低费率必然对应替代率下调。目前,不仅第一支柱养老金费率过高,而且其给付替代率也偏高,必须双双下调;二、第二支柱养老金形同虚设、无法做大做强。关键原因是多套制度重复建设,不仅加大企业缴费负担,而且也加大了雇员福利的两极分化。”董登新称。

  就在第一轮全面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之初,记者采访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时就曾表示,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后,还会进一步下调费率,中国养老保险降费需要有针对性地综合治理。

  记者从《通知》全文中了解到,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提出,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社保结构性改革的最佳时机

  很显然,一味降费既不是目的,也不是长久之计。要想真正为企业减负,又能有效提高社会保障效率,唯一对策就是对“五险三金”进行制度重整,目的是简化制度、做实制度,尤其要让名义费率变成实际缴费。因此,目前正是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结构性改革的最佳时机。

  就此,董登新建议,将“五险”整合、简化为“三险”,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及制度运行成本。同时,建议将“三金”整合为“一金”,并取名为“强制公积金”,打造准强制版中国401K。

  我国统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五险”,尽管采用了捆绑收费的形式,但大多数中小企业至多只参加养老、医保、失业三项缴费。“五险”名目太多,加大了管理成本。事实上,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样具有三个共性:一是雇主缴费、雇员不缴费;二是缴费趋向零费率;三是与医保有着最密切的关联,孩子生产与工伤治疗的主要成本大多花在医院。因此,作为支出成本相对固定的生育保险,完全可以并入医保,很庆幸,我国一些省份正在试点;同时,作为发生概率较低的工伤保险(特别工种),其支出成本也可以预估,同样可以并入医保。

  如此一来,我国社保“五险”就可以整合、简化为“三险”,既可以为企业减负,也可以降低社保管理成本,提高制度的运行效率。

  除此之外,整合“三金”为“一金”,建立“强制公积金”。

  “众所周知,我国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架构,大体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保险,即‘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另一类是作为补充保障的第二支柱,即‘三金’,包括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其中,五险一金是老百姓(46.960, -1.09, -2.27%)比较熟知的,而人们对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却知之甚少,因为它只是少数人群的‘额外’福利。”董登新表示,企业年金与住房公积金同在1991年引入我国,但20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得以长足发展,而且群众基础好、社会知名度高,相反,企业年金发展严重滞后、形同虚设,几乎没有多少人关心或知道何为企业年金。

  截至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61万亿元,而企业年金总积累仅为1.1万亿元。究其原因,地方政府更关心并“准强制”推行住房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形成了全国性的网络,组织严密,管理规范。但由于我国房改已完成,而且城镇商品房基本普及,因此,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应该废除。

  不过,董登新认为,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十分宝贵的制度遗产,不应该完全废除,可以考虑将住房公积金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三金合一”,并取名为“强制公积金”,将它打造成准强制版的中国401K。

  据记者了解,实际上,美国的401K专门设置了“困难提取”、“计划贷款”等条款,并可为首套房购买,以及负不起学费、医疗费和房租的中低收入者提供解决方案。

  “‘三金合一’是制度的整合与再造,它不仅能够继续提供住房保障功能,而且它会有效降低名义总费率,做实第二支柱,并能有效地提高补充养老金的覆盖面和参与率,同时更能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精神,有利于遏制社会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现象。”董登新表示,只有将“五险三金”整合为“三险一金”之后,第一支柱降费与第二支柱做实,才能相得益彰、互为支撑。只有这样的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更有效、可持续。社保降费既是为企业减负,更是社保制度结构性改革与整合的大好时机,我们切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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